一我十七岁的时候,满脑子都是天马行空的想法,觉得自己肚子里藏着好多炽热又浪漫的情绪,非得写成抒情诗不可。
那时候,我整天抱着个笔记本,一有灵感就赶紧记下来,可写出来的东西,全是些没头没脑的片段。
那些字句像被施了咒,怎么读都不通顺,意思也含糊不清,放在一起更是毫无逻辑、乱七八糟。
看着那些写满字的纸,我满心期待的写诗自信心,就这么稀里哗啦地碎了一地,再也拼凑不起来。
日子像水一样流走,很多年过去了,我三十岁了。
有一天,我读了一本法国小说,叫《情人》。
那书里的语言普普通通,没有华丽的辞藻,可字里行间却藏着说不出的心动和哀伤,就像平静湖面下涌动的暗流,让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。
读完这本书,我突然开窍了,原来写小说不一定要用那些晦涩难懂、咬文嚼字的词句,用最平实的话,也能讲出最动人的故事。
后来,我又读到王小波的《黄金时代》。
这本书一翻开就像有魔力,独特又新奇的叙事方式,还有那些荒诞得让人忍不住笑,笑完又觉得心酸的情节,一下子就把我吸引住了。
我这才明白,小说还能这么写,故事还能这样讲,那种自由、大胆的表达,把我心里曾经对创作的冲动又给点燃了,而且烧得更旺。
我决定写一写我的青春,那段又迷茫又充满希望,一边犯错一边寻找答案的岁月。
十七岁那年,我和一群好朋友,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城里,过着表面风平浪静,可内心却波澜起伏的日子。
那时候,我们心里装着大大的梦想,觉得未来充满了无限可能,可一碰到现实,就像鸡蛋撞石头,处处碰壁;我们对爱情懵懵懂懂,满心期待,可又总是在跌跌撞撞中受伤;我们拼命想要长大,想要挣脱青春的束缚,却发现自己被那些烦恼和困惑缠得死死的,怎么也逃不开。
我、阿强和阿珍,我们三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铁哥们。
阿强是个浑身充满激情的家伙,对啥新鲜玩意儿都好奇得不行,眼睛里总是闪着兴奋的光。
他最大的梦想就是当画家,整天拿着画笔,不管看到什么,都想画下来,好像这个世界在他眼里就是一幅永远画不完的画。
阿珍呢,